3月14日下午,按霍邱县疫指办安排,霍邱县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宋店镇的霍邱宁廷学诊所擅自截流治疗发热病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3月12日,宋店镇患者张某因头痛前往霍邱宁廷学诊所就诊,体温36.8℃,该诊所医生宁廷学给予阿奇霉素、炎可宁等消炎药口服治疗;3月13日早上,张某再次来到该诊所就诊,测量体温38℃(门诊日志记录为36.8℃),宁廷学为其输液4瓶,药物有西米替丁及维生素炎类药物,口服阿奇霉素和炎可宁等消炎药。 14日早上,张某因病情未见明显好转继续前往该诊所就诊,当测体温仍发烧时,宁廷学方劝其到县发热门诊治疗,后张某自行前往霍邱县二院发热门诊就诊。 宁廷学因没有如实上报发热病人信息,并擅自截流收治发热病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5B%5D46号)的规定,霍邱县卫健委责令该诊所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并公告。下一步将依法对该诊所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图为霍邱宁延学诊所停诊公告)同一天上午,霍邱县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该县临淮岗镇后楼村卫生室疫情防控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病人员不戴口罩,未保持安全距离,人员密集,未进行预检分诊登记,不“扫码”,且医生不书写门诊日志、不开具处方,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村卫生室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限期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随意开诊,并将依法对该卫生室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图为后楼村卫生室内聚集大量就诊患者)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5665.html |